课 程 性 质K基础人数班数高等数学、工程图学课、()()、(((讨论稿)为适应学校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办学效益,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教学投入,特制定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包括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并实施的教学环节,以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的教学安排为依据,对没有列出或示经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以“核准学时”为计量单位二、,简化算法,增强可操作性。,构造不同的课程系数。、合理、公平、公正。三、(修订)、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评定成绩、登录成绩、成绩查询等教学环节。随堂考核工作量包含在授课工作量中;统一安排的监考工作量,按照学校安排的各学院监考任务核算。授课工作量= 计划授课学时×K(K 为课程系数)K=基础系数+(选课人数基础人数)*:有关说明:(1)技能课主要指以学生技能训练为主的课程,选课人数不足基础人数时,K 值确定见下表:基础人数 <20 <10 < )运动队训练按技能课对待,必须提供校体委批准的训练计划及训练日志。(3)每 20 人体育达标计一个标准学时。4)到课率低的课程可根据到课率折扣工作量。5)由于教学改革试点带来的工作量变化,另行计算。、辅导答疑、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辅导任务量=计划学时数×(标准学时)。学期内有主讲任务的教师不能担任专任辅导。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学质量优良的教师不能担任专任辅导。每位主讲教师、每门课程最多配置 1 名专任辅导教师,每位辅导教师只能担任 1 门课程的辅导。3. 课程设计工作量指导课程设计标准学时包括备课、拟题、辅导、批改设计及考核。课程设计任务量=计划周数×学生数×()(标准学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基础人数为 20 人,若超过基础人数,每增加 1 名学生每周记 。4. 实习工作量指导实习任务量包括联系实习地点、准备实习指导书和其它事宜,带队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实习任务量=实习周数×学生数×L×M(标准学时)全程现场指导实习:M=1非全程现场指导实习:M= 10 人,非师范类实习基础人数为 20 人,超过基础人数每增加 1 名学生每周记 个标准学时。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拟题、编写指导书、指导设计(论文)、审阅设计(论文)、答辩及评定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任务量=周数×学生数×N(标准学时)理工类 N=、其他类 N= 计算理工类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基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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