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器械档案由药械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凡是医院购买或接收的捐赠或转让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档案。医疗设备安装调式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在药械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5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永久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到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2年或者终止使用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终止使用后5年。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性,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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