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在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长工作中,结合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我镇现有主河道3条,分别是石门河(长公里)石京河(长公里)、扬之河(7公里)。镇级以下河段(沟)18条。二、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河长全覆盖体系。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镇级“总河长”,镇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联系村的镇级河长,河流所经村村两委负责人、村民组组长分别担任村、组级河长,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组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镇级河长9人,村、组级河长46人,河警长6人。对全镇范围内21条主要河流的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村公开栏公布,实现了镇、村、组三级“河长”全覆盖。开展招募“民间河长”工作,招募“民间河长”20名,制定民间河长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为每位河长配发了专门工作日记,镇河长办不定期对各级河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监督指导责任。镇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河长实施工作,多次对各自责任河段进行认河、巡河工作,履行河长职责掌握河库生态及管理现状,不断强化引领各级河长监督指导示范作用,培育河长制工作典型。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河长全程参与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重点对废水、污水、垃圾、河道采砂如何治理等方面进行“把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河一策方案已按要求全部编制完成。同时制定印发了《扬溪镇“河长制”巡查制度》、《扬溪镇“河长制”会议制度》、《扬溪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扬溪镇“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扬溪镇“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了河长制工作的运行,明确了河长工作的标准化规程,使河长制工作中发现的河库问题能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引领河长制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三)注重宣传引导,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利用标语、网络、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明确各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压力传导,推动各级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全镇制作设立公示牌21块,公示牌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9月底按县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并增设了河长联系电话、河长办及环保监督24小时热线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督、投诉渠道的畅通。(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重点。一是开展专项行动,镇多部门协作互动,加强对河道电鱼、毒鱼、网鱼的宣传和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扎实推进“散乱污”治理,拆除扬溪源养殖场7处,5600余平方,整改畜禽养殖场5处。二是以推进农村“三大革命”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扬之河等河流水质监管机制。将河道的保洁工作发包给保洁公司,33名保洁员分网格进行巡查保洁。积极组织自愿者、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开展“相约河长制,牵手母亲河”公益性活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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