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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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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内资企业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报送通知各企业单位:为做好2013年度内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编报工作,根据沪财企〔2013〕11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编报范围税务注册在长宁,具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含国有控股)、集体、私营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二、报表软件和相关文件下载年报需用报表软件编制。登陆“上海财政网”(.cn),点击“网上办事—下载中心”,再点击“会计业务”,找到“上海市财政局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按本企业税务注册类型选择下载国有、集体、私营或上市类型。年报通知及编制说明可依次打开“长宁财政网”首页—“专题活动”—“2013企业年报”下载。首页网址(.)。三、报送要求和方式报送内容:电子数据(在软件主界面点击【传出】按钮,点击【下一步】,点击“请输入此传出文件的名称”旁的磁盘按钮选择保存路径,,此文件加密不能直接打开)和纸质报表(可用软件打印加盖公章。如需购买请至茅台路476-1号)。报送方式可选择:1、现场报送: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2、电子邮件报送:将电子数据发送到“长宁企业年报”qynb@邮件主题务必注明①单位名称②类型(国有、集体、私营或上市)。根据区财政和区税务联合发文(长财[2002]48号),应将区财政返还的年报回执交税务专管员,用于汇算清缴。四、报送时间国有(含国有控股)、集体企业:2014年1月13日—2014年3月7日;私营企业、上市公司:2014年1月13日—2014年4月30日。五、咨询联系1、QQ群:137432989(长宁财政);195933503(久其公司)2、电话:长宁区财政局会计科22051345;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52065656;上海久其软件有限公司65923497、65922497长宁区财政局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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