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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3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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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例如:将自产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则烟丝不纳消费税。将自产的酒精用于连续生产粮食白酒,则酒精不纳消费税。(二)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如:汽车厂把自产的小汽车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摩托车厂把自产摩托车赠送或赞助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兼作商品广告等。例1:某日化公司将5箱化妆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每箱价格为240元(不含增值税)。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240×5×30%=360(元)(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2)无销售价格的。例2:某日化公司将5箱化妆品赠送给关系单位,已知在当月销售的200箱化妆品中,第一次70箱,单价200元,销售价格14000元;第二次销售50箱,单价240元,销售价格12000元;第三次销售20箱,单价100元,销售价格2000元;第四次销售60箱,,销售价格13000元。计算赠送这5箱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第三次价格明显偏低,不能列入加权平均范围。加权平均销售价格=(14000+12000+13000)/(70+50+60)=(元)应纳税额=*5*30%=325(元)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均成本利润率是1、甲类卷烟10%11、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2、乙类卷烟5%12、汽车轮胎5%3、雪茄烟5%13、摩托车6%4、烟丝5%14、高尔夫球及球具10%5、粮食白酒10%15、高档手表20%6、薯类白酒5%16、游艇10%7、其他酒5%17、木制一次性筷子5%8、酒精5%18、实木地板5%9、化妆品5%19、乘用车8%10、鞭炮、焰火5%20、中轻型商用客车5%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导出(了解)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为6000元,该化妆品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解析】(1)组成计税价格=[6000+(6000×5%)]/(l-30%)=9000(元)(2)应纳税额=9000×30%=2700(元)(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P74【单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成本利润率为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 ,应纳消费税18450元 ,应纳消费税18450元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甲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属于委托加工组价=(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1500×17%-340=10115(元) 应纳消费税61500×30%=18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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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