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常见问题汇总(一)贷款政策 ? 答: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它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您能够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县中心保留复印件;(4)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2)学生证复印件;(3)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4.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它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它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果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 两个学生能够用一个共同借款人吗? 答:能够。可是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它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利息如何计算? 答: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助学贷款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计算方式如下: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 日利率=年利率÷360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二)贷款申请 7. 什么时间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每年7、8月份,在新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放暑假后,各地的县资助中心将陆续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局制定。 ? 答:高校将在九月开学以后陆续开始受理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时间请详询高校资助中心老师。 9. 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要填写哪里? 答: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即可。详情可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老师。 10. 如何打印贷款申请表?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11、借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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