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对待惩戒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高一海霞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这绝对是真理!但当法律规定不得体罚学生后,教师还有什么方式惩罚那些应该受到惩罚的学生呢?无论你用的是"体罚"还是"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惩罚方式,都必定会与"体罚"相关,即使没有打他,没有罚站,即使让他抄书,还是会被定论为"变相体罚"的!而家长对体罚的态度是:"如果这是为了孩子们好,稍微的体罚也是可以的!"或者是另一种观点:"我都不会舍得罚我的孩子,你凭什么罚他?"在这样的现实与这样的家长面前,教师是最无奈,最大的受害者,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没有教育好又要受到社会和家长的责骂,但惩罚了就要受到家长的责问和法律的制裁!这成了教师教学两难的境地了。其实,对于惩罚,我是持保守的态度的!因为毕竟孩子们的心理是很多元化的,,在不断地与学生的“斗智斗勇”中,我总结以下几点,作为惩戒学生时的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的过失行为要坚持正面教育。首先,对学生的过失行为应有一定的宽容,而不是纵容。宽容是对学生的过失能谅解。因为学生毕竟是学生,天真幼稚,有的过失是难以避免的。而纵容是对过失行为不加以制止和教育,任其发展,这是错误的做法。其次,学生有过失行为,教师能谅解,也要进行教育。因为学生的心理水平还不高,对是非的辨别、判断能力较差,而他们的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正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指出其错误,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否则,学生不易接受,达不到批评教育的目的。班主任更应该运用好批评的技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重在引导,把严厉和宽容相结合,多采用鼓励性批评,特别要注意不要批评责备次数太多,反反复复唠叨,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逆反心理,对学生改正错误不利。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乐意接受批评,而且产生改正错误的勇气和力量。最近几年,我在班上推行这样一种“处罚”方式:对于违反纪律比较轻的学生,罚他做一件好事或是讲述他为之后悔的曾经犯过的错误,对违反纪律比较严重的学生,我“罚”他写一篇200字左右的心理报告,描述他当时的违纪心理。实践证明,我发现这种“处罚”方式有良好的效果。受这种“处罚”方式的学生一般不会对老师产生心理上的抵触情绪,因为他在做好事或讲述经历时,下面的同学会给他热烈的掌声,可以说他是在一种很快乐的氛围中接受批评教育。写心理报告的学生更可以作为一次作文训练,通过对违反纪律过程的描述,不但提高了自己的思辨和表达能力,更能让他通过对过程的回顾,反省自己。(二)批评要掌握事实教师可以掌握事实真相,弄清楚学生的过失行为是学生无意识的还是有意识的。比如,上课铃响了两三分钟,一名同学姗姗来迟,站在门口怯生生的喊报告。静静的课堂上,某一同学的文具盒突然“乓”的一声掉落地面,引起一阵骚动。这些行为不一定都是学生有意识的。老师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冷静地了解情况,就可以对事情作出正确的处理,树立起威信,赢得学生的尊敬和信赖;如果头脑不冷静,凭个人好恶去处理或借机发泄,那将事与愿违,自食苦果。其实,有的学生在无意中犯错后,立即就明白了,如果老师还抓住他们的辫子不放,他们反而会有情绪,甚至会认为你老师是小题大做。即使是有意识的,也要尽量克制住激动的情绪,不跟学生“过不去”,用宽容来对待学生,以宽容来保护学生的自尊,因为他们毕竟是学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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