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措施为保证市审计局行政效能建设落到实处,市审计局研究提出了七项工作措施: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制。搞好审前调查;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审计日记;严格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落实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严把三级审计复核关;规范的编写审计报告。二、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制。主动张贴进点公告、审计组现场工作纪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落实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三、强化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回访制度。向被审计的单位统一送达“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反馈表”,就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期间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工作程序、廉洁自律情况、依法审计能力等方面进行问卷式调查,并由被审计单位邮寄局纪检组查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四、推行“零审计”活动。审计受理“零推诿”。所有审计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实行审计机关的《首问责任制》,不拖延,不推诿。审计方式“零距离”。对前来办理审计业务的人员要使用文明语言,服务热情周到。在审前调查、审计配合、现场勘查等工作中,与被审计对象面对面的沟通,做到文明、公正审计。审计事项“零积压”。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办理相关的审计事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审计质量“零差错”。牢记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认真负责的开展审计业务工作中,特别注重和提高审计质量。审计结果“零投诉”。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审计人员的管理,强化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保证审计工作目标的完成。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将外出单交办公室备案。工作时间举止文明、秩序井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考勤制度,全体人员上班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不得他人代签、不得提前签到,考勤情况要按月公布,年底列入局公务员实绩考核体系统一考核。六、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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