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厂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400万元(含增值税)。另外领用本公司外购的产品一批,账面价值为240万元,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为300万元;发生的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分别为150万元和21万元。假定该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该厂房的入账价值为()万元。=400+240+240×17%+150+21=(万元)。,应按()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故选项A不正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项目不提折旧,故选项C错误;选项D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可以先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方法是()。,该项设备原值88000元,预计可使用8年,净残值为80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至2006年末,对该项设备进行检查后,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59750元,减值测试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年限和净残值等均不变。则2007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元。=(88000-8000)/8=10000(元);2004年折旧额=10000×3/12=2500(元);至2006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88000-(2500+10000×2)=65500(元),高于估计可收回金额59750元,则应计提减值准备5750元,并重新按原折旧方法将估计可收回金额在剩余5年零9个月的时间内折旧,因此,2007年的折旧额=(59750-8000)/(5×12+9)×12=9000(元)。,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72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项设备第二年应提折旧额为()万元。=(172-16)×4/15=(万元)。()。。该固定资产原价为498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200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是()万元。,从2005年12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2005年按照年数总和法应计提的折旧额=(498-30)×5/15×1/12=13(万元);2006年前11个月和2005年最后一个月是第一个折旧年度,2006年前11个月应计提的折旧额=(498-30)×5/15×11/12=143(万元),2006年的最后一个月属于第二个折旧年度中的第一个月,应计提的折旧额=(498-30)×4/15×1/12=(万元),所以:200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43+=(万元)。,不能资本化的支出是( )。,,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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