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教务处(通知)【2019】第90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落实2020届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加强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使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服学院〔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组织领导与宣传工作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二)指导教师的配备与论文选题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必要时,可考虑聘请企业工程师或者校外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确保配备一支有科研经验、对课题内容熟悉、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队伍。要严格把好教师出题、学生选题关,根据选题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选题,保证每人一题。教师岀题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硏课题,进一步提高来自生产实践题目的比例。鼓励学生选择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课题,鼓励跨学科专业,鼓励应用创新。(三)指导教师的过程指导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及时在系统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做好资料收集、准备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时答疑解惑。指导教师要保证每周对学生的指导频率,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毕业设计(论文)抄袭行为的检测与盲审工作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本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毕业创作为原创作品设计,不弄虚作假,严禁出现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的现象。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把关。对指导不到位、且所指导的学生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指导教师,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的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抄袭行为的检测力度,对2020届本科生全部毕业论文和部分毕业设计进行检测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校将按专业随机抽取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每份毕业设计(论文)由3位盲审专家进行评审,盲审未通过的学生将取消答辩资格。(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论文)后,必须逐个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各学院在答辩前两周要在系统中制定好答辩工作计划,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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