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方案.doc临夏市前河沿东路建设(城中村改造)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把临夏市建成全州区域经济中心”及“东建新区,西建园区”的重大决策,全力加快东城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前河沿东路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临夏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前河沿东路建设(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前河沿东路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推进东城区建设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妥善安置、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使东城区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二、 总体目标按照东城区开发的总体要求,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前河沿东路延伸段改造工作任务,使东城区与老城区连为一体,城市面貌发生显著改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主要任务是拓通前河沿东路至城东四路的道路,对道路沿线的南园村、毛园村、李孟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三、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主导、统一征迁、市场运作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2、 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遵循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科学、有序推进。3、 坚持和谐发展、群众利益第一的原则,依法保障村民财产不受损失,合理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使改造后的城中村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1、无形改造。即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农民身份转变。通过整村转化方式,将城中村村民的农业户口全部转化为非农业户口。在新的社区未组建之前,仍落户在原村委会组建的临时代管机构,待新的社区成立后整体接收管理。二是管理方式转变。将改造的城中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村建居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村委会撤消后以原村为单位直接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承担原村委会的的工作职能,原村委会干部担任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完成“有形改造”、农业人口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新的社区居委会一般按管辖居民1000户左右的标准设立,或按原村委会为单位设立。三是土地性质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将原村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申报省政府审批,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需要收回使用权的,根据原土地用途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补偿;村民宅基地采取实物和货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收回的土地由市政府统一储备,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村民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安置楼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四是经济性质转变。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一次性处置、分配村级集体资产,原村集体经济转变为城市混合经济。2、 有形改造。按照现代化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将农村改造成城市。3、 对前河沿东路建设带动试点的村,涉及到村民宅基地和耕地的,按照本方案和试点村改造实號方案进行,未涉及的暂不进行改造,待取得经验后全面进行整村改造。五、,改造宽度一期按160米控制,其中道路40米,两侧开发带各为60米。道路按城市二级路标准建设;涉及城郊镇南园村、毛园村和折桥镇李孟村3个村。六、资金来源及改造模式按照“用地产换房产、用土地换保障
(城中村改造)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