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路地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建议意见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范围内交错分布着多个城中村,此部分城中村人均耕地极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突出,土地资源粗放利用,人居环境不佳,城市面貌滞后。鉴于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和无序发展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的进程和土地的集约利用,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对区域内的城中村实施全面改造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和突破项目瓶颈问题的当务之急。根据市、区政府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就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建议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一、基本情况本次城中村改造范围涉及莲湖、未央两区,行政村13个,农村村民7545人,集体土地3150亩,,。具体情况如下:辖区村名占地面积(亩)宅基地(亩),、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按照“市区联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改造、先建后拆、集中安置、利民惠民”的原则,将多个城中村改造合并为一个项目,同步实施旧村改造和新居工程,组织分散建房居住的农民合理聚居,彻底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全面建设新型城市化社区,整体推进“四个转变”。(二)工作目标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通过招拍挂程序推向市场,与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形成集约化、组团化优势,把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问题转变为“亮点”项目,把单一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转变为提升农民人居水平的惠民工程。高标准实施农民集中居住试点示范区(即新居工程),做到城市小区和农民新居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社区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妥善安置大兴路地区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全部农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区。(三)工作原则大兴路地区城中村改造务必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六统一”原则。即:纳入大兴路地区城市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按城市居住小区的性质和标准,统一配套小区路、水、电、气、通讯和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授权委托的国有公司统一组织建设,并实行统一的社区服务和管理,满足被拆迁安置农民和进城落户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四)实施主体以国有公司为项目改造业主,由其具体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兴建新居工程的投融资功能和建设职能,在政策法规指导下,按市场规则引入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资金,大手笔运作大兴路地区所涉及的全部城中村改造项目,打破行政村界限,解决“插花地”瓶颈问题,集约利用国有和集体土地,成片实施改造开发。三、运作模式(一)组织机构莲湖、未央两区政府会同城中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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