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一册)的通知建标[1998]56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制订计划>等的通知》(计标【1988】281号)的安排,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编制的《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一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1998年6月l日起施行。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编制说明《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一册)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制订计划>等的通知》(计标【1988】281号)的安排,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轻工总会规划发展部、中国轻鑫工程咨询公司、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院、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轻工业工程项目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搜集了大量的文字、数据和图纸资料,总结了轻工业工程项目多年来在建设中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轻工业工程项目的建设特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数理统计,模拟设计,广泛征求了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由我会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六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以及制浆造纸厂、海盐盐场、甘蔗糖厂、甜菜糖厂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鉴于轻工业门类多,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本次先制定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重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管理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1号,邮政编码100081)和中国轻工总会规划发展部(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邮政编码10083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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