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搜索引擎推广协议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乙方名称:北京泛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建海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铁树斜街90号远东饭店6303室邮件编码:100050联系电话:010-6308633863086337传真:010-63032788转6303一、协议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指定期限内购买乙方“Google推广”服务及其它与之相关的服务。二、服务说明乙方根据协议提供以下产品及相应的服务:2-1服务内容Google推广服务。详细内容请参看附件一(Google搜索引擎推广)关键词:网站标题(最多12个字符):第一行描述语言(最多16个字符):第二行描述语言(最多16个字符):显示网址:链接网址:说明:以上关键词、标题、描述如果甲方不太清楚如何书写,在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编写。2-2服务期限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为合同生效日,自合同生效日起,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是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合作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及更换合作方式。2-3服务费用协议签订后,乙方收取甲方Google推广费用人民币元。当服务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续费。2-4服务开通乙方确认收到甲方的付款后,24小时内开通此服务,具体服务生效时间视不同的服务产品而定。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甲方有权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购买此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3-1-2甲方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企业资料,保持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便接收我公司提供的有关重要通知,包括续费通知。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通知到客户,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3-1-3客户保证登录的网站能够支持多种浏览器设置并能够被正常访问。3-1-4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实时的服务,接受各具体产品合同的约束,及时准确提供服务。3-2-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产品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3-2-3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2-4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四、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五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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