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探索与实践 2002 年,彭山县被列入全省 37 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县行列,率先在眉山市进行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我们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任务,把“新课程实施中的评价改革实验研究”作为课改实验的重点和三大主攻方向之一。针对传统教育评价“重甄别与选拔、重量化客观、重共性与一般、重静止的结论”的弊端, 在思想和行为上牢固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评价观, 不断探索评价规律,初步建构起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教育评价作为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研究者对这一领域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兴趣。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对教育工作及其有关因素中的状态与绩效进行描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课程评价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成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 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为了加快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我们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教基[2003]26 号) 和教育部关于《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 200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四川省郫县实验区 2004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在“多元智能理论”和相关“评价理论”的指导下, 制定了《彭山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彭山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彭山县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全县 2005 和 2006 两届初中毕业生进行了综合素质的评价。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措施(一)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三级组织机构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县、校、班”三级组织。县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各学校成立校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其人员组成和职责为: 1 、一级组织——县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局局长担任主任,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 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部分中校长、教师、家长等组成。其职能是制定或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督学校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质询、申诉和举报,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页眉.. 页脚. 2 、二级组织——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成员由教导主任、教师、家长等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学校评价方案,拟定出学校具体的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3、三级组织——班级评价小组, 由所在班班主任任组长, 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3~5 人组成, 其成员在所在班授课或管理的时间不少于 1 年。评价小组在正式成立之前,其成员应向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公示,若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对其中的成员持反对意见,应对该成员进行撤换。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县评价委员会备案。(二)确立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指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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