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2011年引进高学历、高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办法
为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群体优化、结构合理、德才兼备,适应我院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硕士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52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10平方米房源一套,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限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安排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学院为其提供18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工科5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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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学院有房源提供,则按两者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应享受的标准提供房源一套;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学院给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二)博士
,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为其提供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工科4万,其它学科3万。
,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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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学院有房源提供,则按两者学历较高
的一位应享受的标准提供房源一套;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给学历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三)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70平方米房源一套,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为其提供1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份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机械、艺术类紧缺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此项待遇,其它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待遇面议。
:工科2万元,其他学科1万元。
,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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