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总则1、为确保项目部施工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有效保障员工与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相关预案,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2、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二、安全机构设置1、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孝龙副组长:周正连方用昌组员:郑曙光高长生王春军刘继峰刘少刚张伍群史兴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电话:020—345595892、各施工队成立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成员由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抢险工作。3、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各施工队应急救援抢险小组应保障事故现场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工作及通讯、供电、后勤设施、人员保障。三、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与相关部门、人员应急处理工作职责。2、组织进行有针对性安全应急处理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3、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它异常情况时,立即组织求援、抢险处理,及时控制险情蔓延,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事后对涉及施工单位责任,进行全面剖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4、督促落实事故现场妥善处理各项缮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5、积极配合与协调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高效处理好发生安全事故。四、施工队应急救援抢险小组职责1、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包括设备设施运行操作控制、技术支持、通讯联络、医疗救护、抢险抢修、后勤支持与保卫、人员疏散等工作。2、贯彻落实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与上级交办任务。3、迅速收集、汇总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统计、及时报告动态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五、事故程度及抢救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与调查处理:1、工程建设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伤残或因设备、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2、员工发生中毒3人以上;3、工程建设中,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或因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因不可抗拒原因等造成重大异常事故;4、省、厅、集团、建设公司领导以及当地镇及以上政府与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六、应急处理工作程序1、事故呼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紧急呼救,并立即开展自救。2、启动预案。收到事故呼救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实施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3、赶赴现场及紧急处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它异常情况时,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救援、抢险与处理。4、紧急报告。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应急处理援助人员及设备,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救援、抢险与处理,防止事故蔓延。5、原因调查。事故调查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勘事故现场,剖析事故原因,对其它目击证人做好登记核实工作。6、后勤保障。后勤人员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处理急需,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生活保障。7、运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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