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附条件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试题分析(论文资料).doc租赁合同、附条件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试题分析2002年2月,某市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之需,拟在本市找一房主租赁几间厂房。经人介绍,在2月20口,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甲电子器材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如果甲电子器材厂新建厂房能于2002年10刀前后竣工并交付使用,就把该厂三间共250平米旧房于10刀小旬租给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每月租金为2000%,租期30年。合同签订后一个多月,该市某房地产公司也表示愿意租三间厂房给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但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已经和甲电子器材厂签约,再等几个月就可租到房屋,没有必要为此违约,因而没有答应房地产公司。2002年9月底,甲电子器材厂新建厂房竣工,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即找到它要求履行合同,而甲电子器材厂却己把合同屮约定的三间厂房租给了某个体工商户乙。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奈,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 天地实业公司与甲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2) 天地实业公司与甲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 天地实业公司与甲电子厂签订的合同在2刀20日是否牛效?(4) 甲电子厂将厂房租给某个体工商户的行为是否违约?应如何处理?(5) 设天地实业公司如期租到了甲电子厂的三间厂房, 因连口阴雨造成房屋渗漏,则应由谁承担维修责任?(6) 设天地实业公司后来查实,甲电子公司早在2002年2刀15日已把合同屮约定的三间厂房租给了乙,期间20年。则甲电子厂应对天地实业公司负什么责任?(7) 设甲电子厂为不履行与天地实业公司订立的合同义务,而故意拖延新建厂房的竣工H期至2003年1月底,则本合同应如何处理?[答案](1) 是附条件的合同。(2) 该合同部分有效。依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本合同的租赁期间应为20年。(3) ,因为合同所附的牛效条件尚未成就。(4) 甲电子厂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赔偿天地实业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5) 应由出租人甲电子厂承担维修责任。(6) 甲电子厂应对天地实业公司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7) 本合同所附条件视为在2002年10月成就,合同于2002年10月牛效,甲电子厂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解题思路]本题之设计,是围绕附条件的租赁合同而展开的,考查内容包括: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区别,附条件合同的牛效规则,租赁合同的期限与维修责任承担,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等等。本题所设的7个问题屮,第(1)、(3)、(7)问为一类,考查附条件的合同制度,第(2)、(5)问为一类,考查租赁合同的内容,第(4)、(6)问为一类,考查合同的违约责任。下面的法理详解中,也将分作相应的三大块,予以分别阐述。[法理详解](1)、(3)、(7)附条件的合同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则是指当事人为合同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牛或者消灭的前提。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最大区别在于,条件是发牛与否不确定的事实。如果在合同成立吋,当事人确定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必定发牛的,则该事实为合同的期限而非条件见,期限无论长短,是一定要到来的,血条件的成就与否具有不确定性。本案屮天地实业公司与甲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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