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理论整理一、冲突理论的起源(一)马克思马克思的冲突理论关注的是阶级冲突,阶级和阶级冲突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它一直贯穿于马克思的理论当中,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并且剥削其他阶级,但是,被统治阶级发现,在可能的情况下,必须通过革命方式来推翻统治阶级,建立一种更加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社会秩序。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强调由经济而造成的冲突。(二)韦伯韦伯的多元分层冲突理论。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不同群体以及个人利益都能够形成人类社会中的冲突关系,而不仅仅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单一的冲突。韦伯强调的是,社会分层的多维层面,尤其是阶级、地位和权力组织等维度。在韦伯看来,冲突关系的基础可以来自于很多不同的利益类型,包括社会的、物质的和政治的。而其中对社会系统的解释最为重要的利益类型,是政治的或者组织的冲突和统治。韦伯同时强调冲突的缘起与政治权威合法性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被统治者撤销了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他们更有可能寻求冲突”。由于社会缺乏有效的流动机制,主要是缺乏向上流动的机制,一小部分人掌握了权力、财富和声望, 而作为被统治者的绝大部分人则被排除在外,而被统治者拒绝合法性来自于整个社会权力、财富和声望的高度相关。于是他们怀疑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一旦他们当中少部分人利用自身的魅力将被统治者的不满情绪调动起来,冲突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三)齐美尔齐美尔的有机功能论理论认为冲突是社会互动交往的一种形式,冲突是普遍存在和不可避免的,冲突既是利益冲突的反映,也是社会行动者本能的反应, 冲突并不一定引起社会各系统的崩溃和变迁。社会冲突是促进社会有机体团结和统一、保持社会系统整体完整的过程。他的有机功能论是科塞思想的直接理论渊源。科塞从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的著作中形成了他的冲突理论。齐美尔关注的是不太激烈的冲突,认为冲突不激烈,对社会的整合发挥积极作用;如果冲突激烈,则会对社会的整合发挥消极作用。二、成熟时期的传统冲突理论(一)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达伦多夫从自己的社会观出发,认为功能主义具有乌托邦的性质。他指出, 功能主义的观点不是从日常人们所熟悉的现实中发展出来的,而是由社会学家主观地想象出来的。它对社会学研究非但无用,甚至会有不良的影响。因而达伦多夫主张从功能主义相反的方面去研究社会和建立社会学理论。 ,而不是别的。这种特定社会结构就是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他认为,到了 20 世纪,西方工业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级划分也有了新的基础,这就是权力的占有与否。达伦多夫对“权力”和“权威”的解释,基本上沿用了韦伯的定义,即权力是不顾反对而把某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他认为,现代社会就是围绕“权力”和“权威”而形成了两个阶级:一方是占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阶级,另一方面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存在于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中。根据达伦多夫的观点,强制协作联合体中,或者说社会组织中,虽然存在着社会对立,但不是说冲突就一定发生。社会冲突的形成是有条件的。达伦多夫用“准群体”和“显群体”这两个概念阐述了社会冲突的条件。群体利益有“潜在”与“显在”之别。潜在的利益是由人们所承担的角色决定的客观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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