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洪溪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嘉善县洪溪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大学
嘉善县洪溪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二○○三年八月
1 总论
项目由来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充满活力地区,随着我国WTO的加入,国际间产业向该地区大转移的加快和长三角内部产业推移与升级的加快,各地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地处长三角嘉善县工业强镇
——洪溪镇,为加快发展洪溪经济、依托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交通便利条件,充分利用其良好的经济基础,接受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的经济辐射。洪溪镇委、镇政府决定建立洪溪工业园区,嘉善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以善计经工[2001]372号文批复同意(见附件1)。浙江浙经规划设计研究所编制了《嘉善县洪溪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洪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室在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93)、(HJ/-95)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目的
本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通过对洪溪工业园区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状况的监测和调查,掌握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现状。
2、根据洪溪工业园区开发规划和产业导向,通过类比调查和工程分析,预测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发生类型和排放总量,并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对工业园区的环境承载能力、生态满意度进行相应的评价预测,并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指标。
3、坚持污染预防的原则,对工业园区的污水收集处理、集中供热以及固废处置等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3>方案。
4、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论证工业园区选址的合理性;并对工业园区的导向性产业引进、功能布局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完善措施;对工业园区内征地、拆迁及安置影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根据工业园区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及嘉善县范围内污染物削减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并根据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原则,提出针对性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93)、(HJ/-95)。
3、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开[1999]16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4、国务院国函[2001]91号文《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
5、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1]275号文《关于印发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通知》。
6、浙江浙经规划设计研究所[2003]编制的《嘉善县洪溪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7、嘉善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善计经工[2001]372号《关于洪溪镇工业园区规划的批复》(见附件1)。
8、洪溪镇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2003]签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
评价标准
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执行,具体为:
1、水环境。红旗塘、俞家木桥港、芦墟塘、凌湾塘、千步港、塘口港(见附件2)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
参数
pH
CODCr
CODMn
BOD5
DO
NH3-N
TP
石油类
Ⅲ类标准
6~9
≤20
≤6
≤4
≥5
≤
≤
≤
2、废水。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进入洪溪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洪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2。
表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
参数
pH
SS
BOD5
CODCr
石油类
氨氮
TP
一级标准
6~9
70
20
100
5
15
三级标准
6~9
400
300
500
20
/
/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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