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博罗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授权人:胡木榕授权人:钟健活职务:副主任科员职务:主任被授权人:钟福祥被授权人:邓金仁职务:办事员职务:采购部部长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2-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博罗县榕溪沥水系整治工程机电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元3、招标编号:博公易采【2017】084号4、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布、解释采购文件(包括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制定评审标准、方法和步骤);2、在省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3、供应商资格预审;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5、落实评审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工作,维护评审纪律,做好相关服务;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7、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8、向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9、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为采购人代表(即甲方被授权人),以甲方名义与乙方处理该项政府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2、甲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及第十五条应提供委托项目的《采购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给乙方,并要求采购人代表在书面材料的每页右下角亲笔签字给予校对确认)给乙方编制招标文件。3、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4、甲方需核对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是否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并盖章确认送回乙方。5、甲方应对采购活动中的委托协议书、需求书、确认函、中标通知书等资料进行校对和审核,并盖章确认;确认后的资料若存在明显笔误需修改且不会实质性影响采购文件、不会改变采购结果的,由甲方采购人代表亲笔签字校对确认。6、甲方应当配合并支持乙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期间组织该项目的预备采购。甲方或乙方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规定,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预备招标公告,就采购标准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的,视征集意见的情况,必要时将组建招标文件论证小组论证采购文件,甲方应当配合并支持,并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7、甲方有义务对该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发生的质疑和澄清进行答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和投诉”和《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第十一章“质疑投诉程序”规定,在采购活动期间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该项目的采购答疑会,并应当依法接受答疑
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