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教函〔2018〕24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宁夏“互联网+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区直有关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教育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为适应我区“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研究、专业咨询、业务指导、评估检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健康发展,决定组建宁夏“互联网+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宁夏“互联网+教育”专家委员会是在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二)制定宁夏“互联网+教育”有关技术标准。(三)对宁夏“互联网+教育”建设、应用工作进行研究、指导、检查、评估以及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四)组织对宁夏“互联网+教育”项目学校进行方案审定,审批和验收,推进教育信息化新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工作。(五)指导学校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研究、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经验工作。(六)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教育信息化发展动态,向教育厅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遴选要求(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二)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在“互联网+教育”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能承担教育信息化有关政策、方案等编写工作,能主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四)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承担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五)能承担“互联网+教育”应用培训工作。推荐办法各单位对推荐人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填写《宁夏“互联网+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于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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