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宣传标语 宣传口号 1、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依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 3、国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4、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5、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7、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承包土地。 8、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 9、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10、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1、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12、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3、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国富民求发展。 1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是土地承包者应尽的义务。 15、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6、用好土地承包权,群策群力促发展。 17、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18、《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国富民利万家。 一、土地流转政策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土地流转形式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三、土地流转渠道 进一步完完善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作用,使土地流转的渠道多样化,实现土地流转的公开、公正、透明。 四、土地流转的好处 农村土地流转是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适度规模土地流转,有效实现与市场的对接。 五、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制度 1、对来访、来信、来电的咨询和纠纷来访、投诉,首问人员应热情接访,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登入《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登记簿》,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答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2、对登记的各类来信来访、投诉,受理人员及时向调解员转交,并签字受理。在调解结束后形成报告结案。 3、对一般纠纷,由乡村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调解人员两人以上参与调处,并共同研究调处方案及处理意见、结果。 4、对疑难、复杂的纠纷,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 5、对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流转纠纷,配合所涉及区域的调解委员会联合共同调处。 6、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提交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仲裁或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应在十五日内进行一次回访,督促协议正确履行。 8、认真做好回访登记,由被回访的当事人在回访簿上签名或盖章。 9、对重大或易激化矛盾的纠纷应列为重点,定期回访,直到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上访和矛盾激化。 10、遇到重大疑难及易激化矛盾的土地流转纠纷、重大突发时间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并做好安抚和调解工作。 11、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对信息员的请示报告应及时答复、反馈。 12、凡迟报、漏报、匿报或虚假报告,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均视其情节予以追究责任。第三篇:xx县土地确权宣传方式及口号标语 一、宣传方式 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着眼采用农民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加的灵活形式和通俗易懂的内容,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党员活动室和农村传统庙会等场所,在农村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 要创新宣传手段与载体,注重形式的多样化和效果。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张挂宣传条幅、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充分凸显宣传工作的效果。二、土地确权宣传口号及标语 ,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明晰土地产权 ,重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建设 “身份证”,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全民参与,积极搞好农村集体土地调查 ,有恒产者有恒心 ,,, 件大好事、大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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