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贪廉由己不由人近年来, 常常听到一些贪官在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后, 发出这样那样的怨叹。表述不尽一致, 意思大体相同, 似乎他们从受人尊敬的领导干部沦为遭人唾弃的阶下囚, 主要责任不在自己, 而在机制、在组织、在他人。这些怨叹乍听起来, 不无道理, 而细加思考, 不过是在为自己的罪责辩解或开脱罢了。有的埋怨制度不健全。如出身贫寒的四川省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先后受贿 61 万元。明明是自己利欲熏心、频频伸手, 而在法院开庭审理时, 杨国友却在法庭上几次出语惊人:“我为了保住‘乌纱帽’, 不得不收下王德军送的钱!”言下之意是, 因为制度不健全, 他不敢违背“潜规则”, 否则, 他这个县长就当不成了! 有的埋怨世风不好。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便是如此。此君不仅大肆收受贿赂, 而且生活糜烂,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这位“人才院长”对自己贪婪贪色是这样解释的:“有很多女人喜欢我, 我也没办法。”仿佛在说, 世风日下,那么多女人主动上门投怀送抱,自己怎么拒绝得了呢? 有的埋怨监督不到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利用职务之便, 收受贿赂共计 245 万余元。落马后的马惠明有“四怨”,其中之一是埋怨党内监督不得力、不到位。话外之音是,如果党内监督到位些,组织上及时对他敲敲警钟,也许他会悬崖勒马,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诚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干部成长环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等,都是必要的举措。然而,内因始终是决定的因素。古人的“物必自腐, 而后虫生”, 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古往今来, 有许多为官清廉、严以律己的感人典故,如包公不持一砚归、子罕以不贪为宝、杨震拒收“四知金”、柳下惠坐怀不乱等,都是在没有“第三者”情况下的自觉行为。以包拯为例: 公元 104 1 年,包拯升任岭南端州( 今广东肇庆) 知州。这里生产的端砚与湖笔、徽墨、宣纸并称为“文房四宝”。包拯在任期间,时常有人送砚上门,都被他严词拒绝了。三年任上,包拯不曾私要一方端砚。在他卸任临行前,端州的百姓为表谢意,悄悄用黄布包了一方珍贵的端砚,放到他的船舱内。当船行至江中时, 包公得知了实情, 当即命书童将砚取出, 随手将它抛进江中。 2500 多年前,孔子在《论语· 颜渊章》中回答颜渊问“仁”时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 而由人乎哉!”意思是说, 如果人们能够自觉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与意念, 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规定和要求, 这就是“仁”了; 一旦人人都能够这样做,天下也就可以实现“仁”了。由此可见,实现“仁”全靠自己,难道还能靠别人吗! 笔者认为, 为仁由己, 颇有哲理。以此类推, 任何一名领导干部, 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资历深浅,能否真正做到清正清廉、执政为民,确保公权公用、履职平安,主要取决于自己,而不在别人!做人、做事、做官三位一体,互为关联,互为作用。做人是根本,人做正了, 做事容易,做官就不会出问题;做事是基础,做人做官,都离不开干事创业;做官则是履行责任,在其位尽其责,做官也是为做事。郑培民同志说: “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此话言简意明,意味深长, 道出了做官、做人、做事的深刻内涵,即做好官首先要做好人,干事业首先要心中有百姓。为此,就必须培育崇高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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