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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比较教育-第三章 德国学前教育》.ppt


文档分类:高等教育 | 页数:约3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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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比较教育-第三章_德国学前教育》学前比较教育第三章德国学前教育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现状第三节德国学前教育改革动向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一、近代德国学前教育的创立和发展第一阶段,19世纪的最初20年,其中最早且最负盛名的是侯爵夫人巴乌利美开设的保育所。它招收母亲从事日间农业劳动并已断奶的1—5岁的婴幼儿,重点在于保护其健康。(P60)1819年,幼儿教育家德切克设立了柏林最早的常设托儿所,以城市劳动阶级的子女为对象,招收9个月至2岁的婴儿。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德国幼教设施,具有一下特点:①以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和解决父母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的问题为主,教育是附带的。②幼教设施的费用主要靠慈善捐款,在未能捐款时才由地方公费负担。③这些幼教设施没有统一的名称,并且多无固定场所。④担任保育的工作的人多半不是正规保育员和教师,而通常是孤儿院里年长的女孩子或失业居民及老妇人。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一、近代德国学前教育的创立和发展第二阶段,20世纪中期以后至40年代末,在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下,德国也出现以佛利托娜为代表的幼儿学校运动。(P60)这一时期德国政府的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倾向是:(P61)①政府并不设立幼教机构,而是采取鼓励私人开办并加以监督管理的政策。②认为这些幼教设施不应像英国的幼儿学校那样进行读、写、算等方面的正规教学,而应以护养为主要目的,鼓励室外活动。③强调宗教和道德教育,以培养守法劳动者。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一、近代德国学前教育的创立和发展第三阶段,19世纪下半期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的发展。(P61)1837年,福禄倍尔在德国创办了一所学前教育机构。1840年,将其命名为“幼儿园”。与德国以往的幼儿保育机构不同,福禄倍尔幼儿园以教育而非看护为主要任务,并以中上层家庭的儿童为对象。由此,德国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逐渐呈现出双轨的趋势。1851年,普鲁士政府禁止设立福禄贝尔式幼儿园。1860年自由内阁上台,才解除幼儿园禁令。此后,各地福禄倍尔团体纷纷建立,将幼儿园运动推向深入。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二、20世纪初至战前德国学前教育20世纪初,德国的学前教育政策有一定的进步性,德国的幼儿园继续朝着多轨的方向发展。一战后,建立了魏玛共和国。1924 年,德国政府制定了《青少年福利法》,规定了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优先地位。该法案定下了现代德国学前儿童教育的基调,即把学前儿童的教育视为青少年福利事业并划归青少年福利部门管辖。这种影响持续至今。该法案提出,要建立“白天的幼儿之家”,包括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幼儿保护机构。该方案还提出了训练修女担任看护工作,并要求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 (P62)这一时期,政府还颁布了幼儿园条例。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三、战后德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改革1970年,德国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结构计划》,把学前儿童的教育纳入计划的构想之中。联邦教育审议会公布的全国教育制度教育改革方案,将整个教育系统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领域,并把幼儿园3-4岁的儿童的教育纳入了教育体系中的初等教育部分;把5-6岁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从此,学前教育成为整个教育系统中初等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P64)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教育儿童主要是个人的事情,家庭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是次要的。1990年,新的《青少年福利法》要求各州承担扩建幼儿园的义务,以保证满足需要。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现状一、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及其管理德国教育机构名目繁多,形式各异可归纳为三种:(P66)①传统幼儿园,有的叫儿童活动场所,有的叫儿童之家。②幼儿俱乐部或游戏所、儿童店。前者由教会和福利机构开办;后者是60年代学生运动产物。③根据不同的教育家名字来命名的幼儿园,如裴斯泰洛齐和福禄倍尔幼儿园、蒙台梭利幼儿园和瓦尔多夫幼儿园等。福禄贝尔教学方法中的“作业”至今仍是德国幼儿教育的重要方式。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现状一、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及其管理德国幼儿园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幼儿园主要是由联邦各州的青少年福利局或其他相应的组织直接主办的。私立幼儿园分两种:由教会或社会福利组织主办的幼儿园和由工厂、大学、医院或个人开办的幼儿园。德国私立幼儿园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公立幼儿园,容纳了近70%的适龄儿童。p67在德国,上幼儿园是自愿的,不是义务教育。幼儿园与学校不同,德国的学校几乎都是公立的,不收费的,但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家庭收入的多少来收费。p67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现状在德国,幼儿园实行双向管理。(P68)其一,从主办部门和政府的关系来看,一方面联邦的《青少年福利法》和各州的幼儿园法是幼儿园工作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法律条文也赋予主办部门一定的自主性。其二,从家庭和幼儿园的关系来看,两者的关系是通过合同来体现的。家长有权利和义务通过参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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