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 3篇第一篇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党代会即将召开,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经研究, 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要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部门监管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 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乡镇、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化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机械、冶金、造(拆)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检查的重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节日期间群众探亲访友、外出旅游、集中购物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和关键部位的检查。 1、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要切实加强节日值勤和路检路查、水上巡查, 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况, 严防运输工具带病运行, 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要加强学生出行安全管理, 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渡口渡船、农杂船和危险桥梁的检查, 严厉查处农用船、自备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要对商场、宾馆、歌舞厅、网吧、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和餐饮场所、旅游景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要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 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活动, 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 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 认真排查治理塔吊、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继续抓好冶金企业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 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 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要加强造(拆) 船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加强对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船舶下水作业、起重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监管, 以居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以及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道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防止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 4、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值(带) 班和事故专报制度,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 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 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外,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医院等单位, 要加强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四、检查的方法步骤一是各企事业单位自查,乡镇、部门检查,时间从 9月 15 日至 25 日;二是市安委会组织专业检查组进行督查,时间从 9月 26 日至 30 日。五、检查的要求 1、加强领导, 扎实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亲自抓好整改,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全面发动, 层层负责, 条块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周密安排, 细化任务, 落实责任, 改进方式方法, 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 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即查即改, 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 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指定专人盯守, 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 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督导, 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 组织专门检查组, 采取抽查、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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