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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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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与否定条件。第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作用。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发生为条件不成就。附解除条件合同与约定解除权合同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解除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该条规定是附解除条件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一定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规定是约定解除权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如在合同中对合同解除均约定了条件;最终均导致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后果。但立法者将前者放在合同效力一章,而将后者放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一章,可见二者作用与价值并不相同。举一例说明:甲将自家耕牛租给乙使用,同时约定一旦耕牛生病,乙就将耕牛还给甲。该合同为附解除条件合同。但如果双方约定,一旦耕牛生病,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将耕牛还给甲,还是继续租用,则属于约定解除权合同,前者条件成就,合同自然失效。而对于后者条件成就,乙则取得了是否解除合同选择权。如果乙决定解除合同,则乙必须主动在解除权行使期间内通知甲,并自通知到达甲时方可导致合同解除。如果乙因春耕无法租到其他牛,不想解除合同,则可放弃解除权,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因此明确两者区别在实践中确定合同效力,法律适用不无意义。l、两者立法目不同;附解除条件合同,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需要,它本质上是民事法律行为人所附加在法律行为之上约款,而93条2款实际上含义是所附条件为当事人解除权形成原因,这种解除权以约定形式取得,是94条法定解除权补充。2、附解除条件合同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无须当事人再做出意思表示;在约定解除权合同情况下仅仅具有解除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3、附解除条件合同一旦条件成就,则该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约定解除权合同既向将来发生效力,又溯及到合同成立时②,直接适用合同法第97条关于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有关规定。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合同。《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合同种类附条件可分为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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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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