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人: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委托监理协议书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与(以下称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委托监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监理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2、工程地点:北起创业大道,南至广惠高速,东临富士康一期,西接广本SP。3、工程规模:本项目是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建设内容包括:,总设计范围约139300㎡。主要由四个功能分区组成:休闲河岸、乐活河岸、人文河岸、生态河岸。其中休闲河岸建设面积约22160㎡,乐活河岸建设面积约61560㎡,人文河岸建设面积约24570㎡,生态河岸建设面积约31010㎡。,。4、委托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5、合同价:中标监理费为万元。6、监理工期:个月。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二、(1)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委托管理的全部建设项目。,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三、、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工程的特点,委托人、监理人一致同意按如下约定计取监理报酬:(1)本合同监理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即中标价)。(2)根据本工程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及相关收费标准,计算本工程施工监理费暂定基准价为万元。按此计算本工程监理费投标下浮率为:(1-÷)×100%=%。说明:基准价计算依据为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本工程调整系数暂定为:,,,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3)最终监理费的计算。最终监理费的服务费基准价不因施工单位结算价增加而调增;若施工单位结算价减少,服务费基准价按施工单位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及投标下浮率重新计算,并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定为准。:(1)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80%,为万元;(2)工程结算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15%,为万元;(3)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5%,为万元。,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其各种费率和费用不因物价变动导致监理报酬的增减而给予弥补或调整。,非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监理服务期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按双方约定进行调整。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除监理人的责任期相应延长及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的同时,委托方保留依据有关法律文件与延期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监理人责任的权利。,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委托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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