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明代县衙(手动翻页)音乐:编钟乐曲E-mail文化传播网1叶县县衙大门2河南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按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4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5叶县县衙大门楹联为“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为清同治六年叶县知县欧阳霖所做。欧阳霖在叶县任县令期间,办义学、修县署、定八景、纂县志,为叶县做了不少好事。6这个鼓就是喊冤鼓,置于大门内东侧檐下,紧挨着班房,百姓若喊冤告状便击这面鼓,在此值班的衙役听到后就要问明情况回禀知县酌情办理。7通过大门后进入的第一个建筑群为大堂。院里甬道上有一石碑,朝南那面刻有“公生明”三字,语出荀子《不苟》篇:公生明,偏生暗。8大堂院子9《公生明》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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