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一、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二)负责制订乡村发展规划,促进统筹协调发展;(三)负责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营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提高镇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四)负责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办事代理等形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五)负责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六)负责完善配套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七)负责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推行行政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八)负责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九)负责解决好农村征地、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十)负责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机构设置包括:党政机构设置3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4个,即: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三、人员编制包括:宏河镇编制总量58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36名。四、预算单位包括:纳入本套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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