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承诺书篇一:让利承诺书让利承诺书致:建设单位名称经我公司内部研究决定,我公司愿以最大的诚意承诺对工程全称予以让利投标报价的3﹪。特此承诺!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篇二:让利承诺书让利承诺书致;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经我公司内部研究决定,我公司愿以最大的诚意承诺对XXXXXX商业广场景观工程予以让利投标报价的12%,最终投标总价为:(小写):XXXXX万元(大写):X仟X佰X拾X万元整特此承诺!公司名称:XXXXXXXX园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X月X日篇三:让利承诺书篇一:让利承诺书让利承诺书致:建设单位名称经我公司内部研究决定,我公司愿以最大的诚意承诺对工程全称予以让利投标报价的3﹪。特此承诺!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篇二:让利承诺书让利承诺书致;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经我公司内部研究决定,我公司愿以最大的诚意承诺对xxxxxx商业广场景观工程予以让利投标报价的12%,最终投标总价为:(小写):xxxxx万元(大写):x仟x佰x拾x万元整特此承诺!公司名称:xxxxxxxx园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x月x日篇三:让利承诺书的效力让利承诺书的法律效力(2011-10-1409:13:00)转载▼标签:分类:经典案例工程建设让利承诺书案例:2006年3月1日,某建筑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奥林花园一期工程,随即依据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将奥林花园一期工程交给某建筑企业总承包施工,按照当地现行定额结算。2006年4月1日,某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对奥林花园工程予以让利,具体内容为:奥林花园一期5号楼、6号楼按工程决算总额让利18%;4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让利20%。2007年8月15日,奥林花园一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双方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问: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应该如何认定让利承诺书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该承诺书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理由如下:(一)让利承诺书本质上是“黑合同”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误解,即另行订立的“黑合同”必须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的比较完备的建设施工合同。而在实践中大部分“黑合同”都是在中标之后签订的。“黑合同”一般都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实践中也出现了个别法院以这些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或让利承诺书不是建设施工合同为由,而不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况。具体到本案涉及的让利承诺书,我们认为,虽然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但发包人对此予以接受认可,便形成了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从而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正是承包人发
让利承诺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