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2014年骨干教师选拔、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励学区广大教师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立志改革、锐意进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按照《青白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试行意见》、《中小学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强师兴教”2013—2015年教师培训计划》等文件精神和2013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培养目标。认真贯彻《四川省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着眼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发展,立足教师个体成长,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机制,带动教师快速成长,营造优胜劣汰的环境,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骨干教师选拔基本条件。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业绩突出,教龄在3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终身学习理念,教学业绩突出,在区内同类学校同学科考试中名列前茅。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师队伍中能起到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且获得校级以上表彰。选拔程序。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学校成立选拔区级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敏(校长)副组长:黄智仁(党支部书记)谷业举(副校长)许必根(教导主任)王世明(安全办副主任)成员:陈冬梅(工会主席)代国志(工会委员)彭登菊(办公室负责人)赖洪亮(总务副主任)罗容霞(教师代表)宣传动员。组织教师学习骨干教师选拔的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教师申请自荐。领导小组对自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步人选。经全体教师民主测评,在指标范围内确定区、校两级骨干教师人选。在校务公开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上报上级审批。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区教育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视为我校区级骨干教师,享受区级骨干教师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和承担相关工作任务。骨干教师的培训第五条校本培训。学校是骨干教师培养的主阵地,校本研修具有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受训面大等特点,因此校本研修是骨干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学校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思路,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通过举办讲座,承担课题研究,上公开课、观摩课’开展竞赛活动、专题活动、常规教研活动等形式,采取“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压担子、搭台子、结对子"等方法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第六条区级培训。1、业务培训。根据区研培中心的工作安排,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办法,积极送培。2、师徒结对。学校和骨干教师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研培中心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受培教师与更高层次的优秀骨干教师结对进行“传、帮、带’’培训。3、学术交流。组织学校的区级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研培中心组织的经验交流会、教育论坛、课改沙龙等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谈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寻路子等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骨于教师的学术水平。第四章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第七条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入,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勤奋、乐于奉献的职为精神。第八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高质量的教学,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教学业绩在区内同类学校同学科考试中名列前茅。第九条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和各种学习研讨活动,主动接受学科教研员的培训和管理,在学科教学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每学年必须在校内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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