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文件校政教〔2016〕63号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整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校教学督导组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和通报。为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现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将期末考试工作作为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狠抓期末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以及课程小结等环节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精确性。。试题类型不得少于四个题型;要严格审核试卷的难易程度,避免出现大量不及格现象或优秀率过高现象,试卷卷面成绩应尽量成正态分布。。试卷批阅时,应尽量减少涂改,若有涂改,必须附批阅者签名;坚决杜绝统分错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要有评分规则和依据,评分要有差异化,最高得分不得超过95,优秀率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试卷分析的结果应与考试结果相吻合,对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要客观、准确、合理,符合实际。、系(教研室)要切实履行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的主体责任,从审核评估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及试卷质量的有关检查督导活动,对于一些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请各二级学院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通报情况,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总结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童雨老师处。滁州学院2016年12月9日滁州学院办公室2016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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