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关于实习工作的暂行规定(修订)实习是专业培养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高校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拓宽视野,热爱专业,为后课程学习提供感性知识;通过实习,可以促进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运用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观,激励敬业、创业精神。学生校外实习主要包括校外生产实习和校外毕业实习。校外生产实习是指高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和教学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后续专业课程学习奠定基础。校外毕业实习是指高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筹组织、合理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单位或就业意向单位,连续性地参与实习单位日常实际工作的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和完善实习教学的管理,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一、实习的组织和分工学校应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决杜绝学生校外实习放任自流现象。1、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教务处负责全院有关实习工作的规划、规范的制订、检查评估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1)汇总各院(系)实,检查实习计划的实施情况。(2)负责组织对院(系)实习工作检查与评估,随机抽查实习过程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2、各院(系)具体实施各专业的实习工作,具体负责各专业实习管理工作。(1)负责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设计实习课程、实习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制订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及任务书等实习管理文件,确保学生校外实习达到规定要求。(2)根据专业与岗位对口的原则,能满足实习要求和就地就近的原则选择实习单位。各院(系)要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3)应按照统一组织、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做到集中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活动。并安排专职带队教师负责全程管理和服务。对学生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校外毕业实习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同意,严格审核该实习岗位的实习时间、实习计划、实习任务、指导教师等情况且符合规定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时,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自主毕业实习的学生签订规范的毕业实习协议书或承诺书,建立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制度。(4)根据实习任务的需要,配备组织能力、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加强对实习工作骨干教师的培养。指导教师对所任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密切与实习单位关系,更好地取得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要按照实习大纲要求,组织完成好实习计划的各项任务。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要求。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有权按校规予以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及时向所在院(系)报告。(4)收集汇总实。进行实习前动员,关心和了解实习情况,根据《闽江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要求全面检查实习质量,做好实习总结的经验交流工作。3、未列入教学计划的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由学院团委和院(系)进行安排;列入教学计划的,由各院(系)予以安排。二、教学文件和实习基地建设1、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应按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制订。实习大纲应包括:(1)实习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2)实习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3)选择实习场地的基本要求;(4)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5)实习纪律及注意事项等。2、实习计划是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计划,由院(系)组织制订,并报送教务处。实习计划应包括:(1)实习内容与要求;(2)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与人员安排、实习日程安排;(3)考核方法;(4)实习经费预算等。3、根据大纲和实习计划编写实习指导书,指导书内容应以启发学生进行自学的方法和要求为主,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4、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对搞好实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应切实发挥校内实习基地的作用,保证实习教学进行。各院(系)应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多渠道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基地,发挥积极的作用。三、实习经费学校和院(系)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实习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与实习单位管理费、师生实习期间差旅及食宿补助、指导教师酬劳、实习工具、材料和其他消耗品等与校外
闽江学院关于实习工作的暂行规定(修订)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