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文献综述.doc家校合作的文献综述当今世界各国已普遍认识到,青少年儿童的教育仅靠学校单方面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的力量,尤其是家庭的通力合作。因而家校合作成为了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家校合作己成为当今教育改革中的一个世界性研究课题,在我国亦不例外。众所周知,社会参与教育与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开展家校合作,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家庭和学校的优势,用家庭教育的优势利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让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最后总是家庭教育再来支持和强化学校教育,即双方优势的相互利用和相互补充。本文将从家校合作的定义、理论依据、国内外已有的方式和类型、现存的问题、问题的解决策略以及开展家校合作的意义六个方面对所查阅的文献进行整理分析。一、 家校合作的定义:我国研究家校合作的专家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就是指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一一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更多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更多地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这一概念把家校合作所涉及的范围界定在学校和家庭两个领域。而美国的霍普金斯大学“家庭一学校一社区”研究专家艾普斯坦在《从理论到实践:家校合作促使学校的改进和学生的成功》一文中,乂把家校合作的范围扩展到社区,指出家校合作是“学校、家庭、社区合作”,三者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同时三者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是相互影响的。二、 家校合作的理论依据目前,家校合作在各国的教育改革中备受关注。刊登在《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年第10期(总第140期))上刘翠兰老师的《家校合作及其理论依据》一文,就试图从管理学、父母教育权的演变、系统科学的新分支协同学、教师的新职业精神和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功能等6个方面来分析家校合作的理论依据。,学校管理中由家长参与制定的决策,能够增强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责任感,提高教育质量。=iI管理理论中,责权统一的原则表明,在管理活动中责任与权力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责任由担当的职务决定,权力是履行责任的保证。因此,责任、权力必须坚持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管理过程中有关各项决策、措施的制定有家长的参与,就会增强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同时,由于家长乂是最了解学生的成长经历,了解学生各方面的需要、兴趣、爱好,由家长参与制定的决策,才更具有针对性。从父母教育权的演变历程来看,家校合作使儿童权利更大限度的得以维护。古代社会里,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的教育支配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的基本要素,社会化的大生产,使得家庭功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生产的社会化、工业化使家庭不得不放弃原有的教育权利,即家庭中对劳动者的培养,而学校尤其是公共教育取代了父母相当部分的教育权利。于是,开始出现了教育权利由家庭向国家公共教育的转移。家校合作中家长通过家长委员会或校董会等组织机构行使监督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儿童的权利。从系统科学的新分支一一协同学角度分析,家校合作正是教育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协同效应的表现。协同学是系统科学的新分支,创立者是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物理学家哈肯。他认为,客观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系统:社会或自然界的,有生命的或无生命、宏观的或微观的。这些看起来完全不同的系统内部都具有深刻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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