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二)主要职责(三)人员情况(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三、名词解释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01、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收支总表02、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总表03、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支出总表04、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5、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06、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表06-1、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06-2、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07、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07-1、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08、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09、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一、部门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督查股(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装备财务股等10个股室,加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7个财务无独立核算的乡镇派出机构,分别为:千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吴陈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郭家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泗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沙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金兰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及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所2个二级机构。(二)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6、负责制定本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8、组织领导、指导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员情况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职工84人,离退休人员9人。(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稳步推进规范“一条街”创建工作。以全国卫生县城的复审工作为契机,一条街一条街的推进,集中力量,根据自身监管特点、监管能力,制定统一标准,采取统一模式,一个门店、一排商户、一条街道,稳步推进规范“一条街”创建工作。2、调整抽检模式。根据市局抽检工作安排,建立靶向抽检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舆情调整抽检,根据群众反应热点调整抽检方向,瞄准食品药品质量突出问题,对辖区内重点食品药品进行“靶向式”抽查,提升问题发现率,将抽检结果通报给新闻媒体、业务股室、相关监管部门,以此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纳入到量化分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等评比范围。3、建立“三小”备案新机制。全面贯彻《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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