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办字〔2016〕27号贵溪市安委办转发鹰潭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垦殖)场、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现将鹰潭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要及时。于12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2)及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至贵溪市安委办邮箱(下同),安委办邮箱:gxsajj@。联系电话:、资料需真实。每日16:0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3),反映当天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三、做法有特色。即日起每周二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及成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的新情况、新措施、新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要求有详实的数据和具体的事例。四、需报送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安委办,部门参照附件1。贵溪市安委办2016年12月2日贵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2月2日印发鹰潭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鹰安办字〔2016〕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鹰办字〔2016〕80号)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态,准确全面地向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2016年11月26日至明年“两会”闭幕),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信息报送主体信息报送落实情况将列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报送的主体为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全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名单见附件1)。二、明确信息报送联络员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安办联系,及时收集、上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三、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间(一)12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2)及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二)实行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6:0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3),反映当天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三)即日起每周三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及成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的新情况、新措施、新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要求有详实的数据和具体的事例;(四)明年“两会”结束,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五)鹰办字〔2016〕80号文件印制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用于检查现场使用,均需盖有实施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公章。该表一式三份,一份反馈被检单位,一份由本单位存档,另一份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统一收集送市安委办备查。四、工作要求(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督促落实专人专报制度。信息报送联络员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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