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编号:江国土公告字〔2018〕58号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8〕71号文精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5日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被征收土地位置:蓬江区杜阮镇杜阮村青草坑、东臂山、莲花山(土名)。四、被征收土地单位、面积、地类:(其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91号)、《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六、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但不影响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特此公告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日期: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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