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征询设计方案文件采购人:许昌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招标公告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中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并树立中学生的良好形象,经征询家长委员会意见,许昌高级中学拟对学生校服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许昌高级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2、采购规模:高一年级暂按1500套/年(每套包括春秋装、夏装各二身);高二年级暂按1100套/年(每套包括春秋装、夏装各一身);3、采购限价:高一年级每套不超过300元,高二年级每套不超过200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服装制作等内容。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两阶段招标安排(一)第一阶段征询设计方案阶段由潜在供应商提出不带报价的设计方案和建议1、设计原则:遵循“朴素、美观、实用、舒适”的原则,充分体现高中生生理、心理特点,展现高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2、样式要求:(1)中学生春秋装:运动休闲服;上衣+长裤。(2)中学生夏装:运动休闲服;短衬(或T恤)+长裤。3、设计执行标准:严格依照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推行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设计、生产、经营,并做到款式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统一。4、设计方案要求:(1)潜在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包含设计式样、面料辅料说明,可采用图片、文字形式,并提交面料样品(规格不小于30cm×30cm),暂不需提交成衣样品。(2)设计方案应根据性别,分别针对春秋装、夏装各提供至少一份图片(图片正面不要显示设计企业名称、人员姓名,暂时署名于背面)以便展示、评审、推荐。(3)为了不影响第二阶段投标的竞争性和公平性,设计方案不需报价;递交设计方案建议的供应商须声明:同意采购人采用其设计方案建议。5、递交要求:设计方案一式二份,密封递交。请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29日10时00分前递交至许昌市延安路与光明路交汇处西北角许昌市科技创业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逾期送达的设计方案不予接受。6、评价和选择设计方案建议。以接收到的所有方案为准,在设计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在校展示并征询家长委员会意见,综合所提意见可以采用某一个或几个已经提交的方案,或据此研究形成新的设计方案,作为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基础。在此过程中,采购人与供应商可以充分沟通、反复商讨以及随时要求对方增加补充有关资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设计方案建议均不退回,也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他说明:(1)经过第一阶段评审,对第二阶段编制招标文件中采用的全部或部分投标技术建议或其他优秀的技术建议,推荐排序在前三名的将给予2分的加分奖励补偿,其他设计方案给予1分的加分奖励补偿。(2)本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二)第二阶段投标发放招标文件1、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并向第一阶段递交设计方案建议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而无需承担责任,本阶段暂不接受未提交技术建议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在此阶段,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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