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承包人(全称):江苏科晟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签订时间:2019年10月8日签订地点: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鉴于发包人为实施宿怀南路城乡出入口提升工程(EPC),并通过2019年9月9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以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优惠费率3%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宿怀南路城乡出入口提升工程(EPC);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576万元;工程地点:宿州市经开区(宿怀南路);核准批文:宿州经开区2019年第24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宿怀南路城乡出入口提升工程(EPC)的设计、采购、施工(以设计文件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为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三、合同工期起始日期:2019年10月8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8日;工期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创奖奖励措施:/。五、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其中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施工工程费(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级如下:合同协议书(包括附件);中标通知书;标价的报价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图纸、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国家、地方和发包人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如相互有冲突以最高要求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若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涵盖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专业性分包项目,在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情况下,可由联合体内成员或分项承包的专业单位单列与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订分项合同,作为本主合同的附件,其分项合同金额涵盖主合同中。十一、,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十二、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十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公章)承包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地址:电话:签订时间:、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项目清单。: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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