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为了严格工程结算管理,为了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于年月日前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报送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无漏报。如有漏报本公司自身承担责任,不再补报。结算资料中不合格(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签证,本公司同意按无效签证处理。2、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时参加审计期间的核对与协调。3、承担审计费用的问题:①预算审核的审计费用,严格参照执行鄂二师院[2007]31号文规定: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审减额在5%以内的,审计费由学校支付;审减额在5%-10%的,超出5%的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额达到10%以上,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的审计费由审计处通知财务处从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审减率=(乙方送审额-审定额)/乙方送审额②以上施工方支付的审计费用一律由学校财务处在施工方工程款中代其扣除,支付给审计机构。4、审计终结后,施工单位应在5天内签署《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无故不签章,又不返回审计意见的,审计处可视为施工方无异议并签发审计报告。承诺单位代表(签字)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
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