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审查会议纪要(二)[2011]4号2011年5月19日下午,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1年第四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在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耿勇军主持,副局长戚文华、冯明强,纪检组长宋诗杰,新城区规划分局局长郭学民以及局各业务科长、局属编制中心、规划监察支队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中平能化集团平煤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华区住建局执法队、卫东区城管执法局、湛河区住建局监察队、高新区制止违法建设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一、规划拟建项目通过情况市城乡规划局第四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共研究项目二十九个,经与会人员认真研究,通过了以下规划拟建项目(本次会议纪要为第四次规划业务审查会第二期纪要,以下十七个规划拟建项目已按规划业务审查会的要求修改到位):(一)南环路西段北侧叶刘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二)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湛河区北渡村住宅楼修建性详细规划(三)兴平路中段北侧中平能化铁运处铁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四)湛北路东段北侧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建设路东段路南安培中心院内东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六)光明路北段西侧、安泰北路南侧地块(安泰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七)平安大道中段一矿口北河南金建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八)建设路西段南侧新华区焦店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九)建设路东段南侧一汽奥迪4S店修建性详细规划(十)平北局部区域(团结路----一矿路、平安大道-----北环路)道路网调整(十一)建设路——优越路、开源路——新华路道路网规划(十二)湛南路燃气管道规划(十三)平顶山市大营社区第八组、十四组地块(旭光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十四)开源路原豆制品厂地块(金水·元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十五)晶珠路中段路东李庄新村地块(鹰皇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十六)劳动路与矿工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4#楼)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十七)按照市政府2011年5月12日协调会的要求办理的十个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证件及向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二、已通过规划拟建项目情况及有关技术经济指标(一)南环路西段北侧叶刘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用地位置:该地块位于南环路西段路北,东临彩虹路,南临南环路,西邻双丰路、市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北临西苑路。2、用地性质:规划用地分为东西两块,东侧用地编号为A-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西侧用地编号为A-02,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小学)。3、地块控制指标:A-01地块:(1)总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2)建筑密度:不大于35%(3)容积率:(4)绿地率:不小于30%(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6)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7)建筑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A-02地块:(1)总用地面积::①城市道路用地面积:②规划用地面积(至城市道路红线):(2)建筑密度:%(3)容积率:(4)绿地率:不小于30%(5)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4、建筑设计要求:(1)规划建筑为高层和多层,建筑主朝向为南北向。(2)道路控制:;;;。(3)建筑退让距离:A-01地块:;,;;,(详细定位尺寸见附图)。A-02地块:;;;(详细定位尺寸见附图)。(4)交通出入口:出入口通向南环路、双丰路、西苑路和彩虹路。(5)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形成统一有机的整体。5、配建设施要求:(1)规划地块A-01内配建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其中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机动车停车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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