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工商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行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据《湖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市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组长:蒋云良副组长:冯建伟、罗云学、王清(常务副组长)、谢卫华、周新春、褚启虎成员:胡明辉、尹建奇、彭青松、段吉凯、罗伟、胡新东、王国威、唐震、陈立昭、李琴、陈永忠、王毅、肖东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监科,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相关机制建设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每个抽查批次的牵头业务机构。各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城区工商分局要落实专人负责。(详见附表)(一)不定向抽查范围:已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含外资企业),由省局按3%比例抽取。任务: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抽查;企业即时信息的抽查。项目: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二)定向抽查广告发布登记情况检查范围:广告发布企业。项目: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是否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范围:广告经营、发布企业。项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范围:拍卖典当企业。项目:是否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范围:相关企业。项目:是否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等违法行为的检查范围:相关企业。项目: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范围:商标代理机构。项目:是否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在同一商标案件中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委托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代理机构是否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否仍然接受其委托。除对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是否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假冒仿冒行为检查范围:按相关企业的3%抽取。项目:是否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是否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是否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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