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学副校长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为了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落到实处,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学校校长与教学副校长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精神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 依法办事,依法执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此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年度签字之日止。校长签字:分管副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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