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机务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培训讲义(高速铁路部分) 讲解人:孙彬 2014年7月31日第一部分总体架构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总公司《技规》)分两部分编写,分别为:总公司《技规》(普速铁路部分)及总公司《技规》(高速铁路部分)。分2个部分编写,有利于第二编、第三编将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和普速铁路(客货共线铁路)的内容分别描述清楚、准确。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的结构一致,分为:总则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二编行车组织第三编信号显示附图、附件、缩写词对照表、计量单位符号高速铁路部分,共25章498条第一编技术设备,9章201条;第二编行车组织,11章258条;第三编信号显示,5章39条。第一编技术设备,主要对技术设备进行基本规定,提出基本要求,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由相关专业技术规章明确。高铁部分不含TDCS、驼峰信号;普铁部分含CTCS-2级列控系统,不含CTCS-3级列控系统。第二编行车组织,高铁部分和普铁部分的写法不同,普速铁路部分维持了既有的编写模式,高速铁路部分借鉴发达国家铁路规章的编写模式,按场景编写,力求将一个个行车技术作业场景描述清楚、完整,便于工作人员操作执行。第三编信号显示,高铁部分按进站、出站、进路信号常态点灯、灭灯编写,无响墩及火炬信号,仅有动车组列车标志;普铁仍按三显示、四显示编写,保留臂板信号机内容。高铁技规编写参考文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222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科技[2009]116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铁科技[2009]212号《京津城际铁路技术管理暂行办法》铁科技[2008]9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8条修改内容》铁科技[2008]205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改补充内容》铁运[2011]47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铁科技[2012]4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3]148号《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内容》铁总运[2014]154号目录结构高铁《技规》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家铁路。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本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执行。重点提示:新版《技规》定位为企业标准,相较国家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是下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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