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责任制度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党总支书记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规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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