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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权法》高级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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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权法》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房地产抵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设用地的取得、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它的出台对建设系统各行业产生较大影响。为了协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时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建设系统各行业发展的影响,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将在6月份举办《物权法》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现将该培训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2007年6月7日(星期四)-6月8日(星期五)地点:广州东山宾馆二、参加对象:建设系统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各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建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从事法律、负责合同制定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三、费用:培训费800元。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四、办班方式:共两天。一天半讲座,半天互动交流,研讨。如果学员们有什么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物权法有关的,可以在开班前,给我们提出有关的疑难问题。五、主讲人:王惠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粤建网“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律师团首席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六、培训主要内容:(一)、中国物权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及颁行的社会意义(二)、对物权法两大基本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三)、不动产登记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五)、物权法中与担保法规定不同的担保物权的新规定七、报名方法:通过网上报名或填写报名表传真给省建设信息中心。传真电话:020-87251025报名电话:020-87255514 联系人:陈烯桥 **********、020-38312219联系人:贺春姣附件一、《物权法》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二、《物权法》高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提纲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附件一:《物权法》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性别职务住宿与否□要□否□要□否□要□否□要□否银行帐号户 名: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沙河顶支行帐 号:8109210**********备注住宿:□单间;□双人间(请划√确认)传真电话:020-87251025报名电话:020-87255514, 联系人:陈烯桥**********、020-38312219,联系人:贺春姣附件二:《物权法》高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提纲(一)、中国物权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及颁行的社会意义(二)、对物权法两大基本原则的理解和适用1、物权法定原则2、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三)、不动产登记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不动产登记间的法律关系(1)、登记生效主义(2)、对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例外情况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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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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