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监考工作责任书本人在本学期的考试中承担监考工作,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忠于职守,在监考工作中做到认真严肃,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已阅读《东南大学考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严格执行该规范中的各项规定。不无故迟到、不无故早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监考,一定按照相关规定于考试前三天书面报请相关部门审批,若没有获得批准,本人决不擅自请人代为监考。若本人擅自请人代为监考,所有后果本人全部承担。若有极为特殊的事由不能事先书面提出申请,一定做到及时告知教学院长(主任),并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考前15分钟领取试卷到教室,按学校要求书写黑板,注明学生座位号,要求学生按座位号入座。考前10分钟,督促全体同学主动清理桌面和抽屉,除允许携带的物品外,一律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每次考试前宣布考试纪律,引导学生相信自己实力,自觉遵守考场规定,正确对待考试结果。随时接受考试督导和巡视,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考试期间保证学生能在安静的环境下考试。加强考场监察,发现有作弊先兆现象,及时予以警告制止,预防作弊事件的发生。若出现考生违纪、作弊情况,一定做到当场指出并宣布该生试卷作废,记录学生姓名及其情节,责成学生当场写出检查,考试结束后将没收的试卷、学生检查和考场记录一并交到教务科(或教务办)。考试结束时,做到保证考场秩序良好,试卷收齐经清点准确无误后宣布学生离开教室。配合巡考人员出示一卡通以确认监考身份。监考人员签字___________院系公章_________________2012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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