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构字理据摘要:汉字有悠久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汉字的具体构形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从总体看,汉字并没有发生性质的变化,它的基本构形特点一直是保留着的。每一个汉字有它的构字意图,构意被公认便成为造字理据,而随着汉字的发展,它的构字理据发生改变。关键字:造字理据隶变理据重构理据部分丧失理据完全丧失一、造字理据的形成据考察和推论,汉字正式起源大约6000年以前。汉字的存在切切实实被证实,从殷商的甲骨文算起,距今也有3600年。几个世纪以来,汉字的具体构形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即使是一个字的形体,也大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但是,从总体看,汉字的基本构形特点一直保留着。汉字构形的最大特点是它要根据所表达的意义来构形,因此,汉字的形体总是携带着可供分析的意义信息。汉字形体中课分析的意义信息,来自原初造字时造字者的一种主观造字意图,我们称作构意,也称造意。造意一旦为使用的群众所公认,便成为一种可分析的客体,我们称作造字理据。造字理据因社会约定而与字形较稳定地结合在一起,它是汉字表意性质的体现。造字理据越是早期就越直接、越具体。例如,早期的甲骨文和金文是靠着直绘物象来构形的。汉字在发展中,为了书写的快速,逐渐简化,早期古文字象物性逐渐淡化,汉字不再用直观的物象来反映词义了。但是,因为一批具有意义的基本字符已经形成,它们可以直接把意义信息带到字形里。例如:“日”已不像太阳,但它在构字时仍然把“太阳”和与它有关的信息诸如“时间”、“明亮”等带入字形:“时、晚”中的“日”有“时”的意义;“旦、莫”中的“日”仍具“太阳”的意义。造字理据是由社会约定而形成,所以完整的构意并不是在汉字的原初构形时就普遍存在的。甲骨文是现在可以看到的最早汉字,但甲骨文的字形并不都具有可解释性,也有少数只是抽象的可区别符号,要与后代文字对应后才能识别。在早期的古文字中,有一部分汉字难以解释,我们称作“构意不明”,而不认为它们没有构意。二、汉字构形理据的演变汉字以秦代统一文字前后的古隶(秦隶)和整理规范过的小篆为过渡带,分为古文字和今文字两大阶段。隶变把篆书圆转的线条解散为点、横、竖、撇、捺,曲笔改为直笔,圆转改为方折,某些偏旁开始合并,汉字的方块形体基本定型。隶变使汉字的象形性彻底消失,使汉字成为纯粹符号性的文字,这也成为汉字形体的演变史上最重要的本质上的变化。隶变后,汉字经过不断地楷化和简化,成为当前规范的楷书;而楷化和简化在规范汉字的笔画形态与结构关系、精简汉字笔画数目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汉字的构形理据。从隶变开始,汉字构形理据的变化可分三种情况::形体因书写而变异不能与意义统一时,在使用者表意意识的驱使下,会重新寻求构意去与它的新形切合,或附会它的意义去重新设计它的构形。例如“射”字的发展,一开始为合体象形字,其构件逐渐义化,直到变成现在的字形。有些早期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字,本来行医不统一,不具有构意,在演变的过程中,反而由于形体变异而有了构意。重构的理据依附于演变了的形体,形义仍然是统一的,但与原初的形与义已经不同,演变后的构形与构意属于另一个共时层面,存在于另一个构型系统中,而不是“错讹”。:在字的演变中,有些字部分构件发生了无理变异(也叫构件的符号化),构意看不清了,但还有一部分仍保留理据。比如:小篆变“目”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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