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推行开放式小区的思考摘要:现代城市里的居住小区都以封闭式结构为主。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精神需求提高,封闭式结构居住小区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居住区作为城市形态的重要有机组成单元,而封闭式的居住小区让城市空间结构变得分离和单一,缺乏连续的公共空间承载人们的活动和交流。小区内外部隔离导致外部缺乏相应的公众监督,街道安全性降低,而小区内部居民之间缺乏公共活动和交流参与也让整个小区居民逐步缺乏地方感和归属感。此外,郊区封闭性大型住宅区的无序蔓延让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城市空间的居住分异现象越来越明显。这一系列经济、社会、安全问题让人们逐步开始反思这种居住模式。针对目前人们对开放式小区管理过程中会产生的问题的质疑,论文会一一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开放式结构小区就是在保持城市多样性的基础上而发展。从规划和建设角度来看,开放式结构小区拥有开放的公共空间和私密的居住空间,前者是居民共同活动和交流的场所,后者是保持安全与安静的居住场所。从道路体系来看,开放式结构小区道路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它们所形成的网络状道路结构有助于改善城市拥挤问题。从人口与人文来看,开放式居住小区提倡的是多元化的居住人口和建筑形态,以保持城市的多样性和居民需求的多样性,改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论文就如何发展开放式居住小区提出了思路与建议。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引发广泛讨论。对于该《意见》,社会中有很多人持支持的态度,认为此做法具有许多可取之处,如利于有限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城市布局规划,同时具有一定先进性,以部分发达国家的街区制为参考。但不少人也持反对态度,反对观点主要是围绕对小区开放后的人身财产隐患、占用了小区业主的资源、房产是否会贬值以及业主会不会得到相应补偿等方面展开,也有人认为此举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该规定没有合法性。我将就大家的疑问做出个人的思考与建议。首先从文化层面来看,国人之所以偏爱封闭式住宅小区是和国人深层的文化意识有密切联系的,中国的文化本身就是围墙文化或者说长城文化,从宏观的角度来讲“长城”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封闭性、防御性。举个简单的例子,机关单位也会用围墙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也是计划经济所遗留的问题。在西方单位大院和大学都没有院墙,汽车都可以自由通行。甚至大学的课程都是对外开放,对社会做出贡献。在中国,比如清华、北大这些高等学府连拿出身份证件都不一定能进入校内,变成了封建的堡垒。开放式小区实施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对于人们的心理、社会、文化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从立法的层面上看,《意见》确实不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逐步打开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该规定与《物权法》确立的对私权的严格保护有冲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共有设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将原本业主们集体“私有”的空间“公有化”,无疑侵犯了全体业主的产权,业主没有任何义务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对外开放。若政府强行推行开放式小区的政策,必将存在侵犯业主对共有道路使用权的问题。此外,将原本封闭的小区开放,是否有可能造成房价的下降?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如果要推行开放式小区,个人认为政府可以采用与业主协议有偿使用业主共有道路的方式,或者采用直接征收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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